肇庆已抓获一批涉恶追逃人员!
肇庆已抓获一批涉恶追逃人员!颤抖吧,黑恶势力!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!
9月10日起,5个市扫黑除恶督导组奔赴肇庆各地,开展督导工作。
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,四会通过缜密侦查,转战多地,接连抓获潘某泉、刘某升等一批涉恶在逃人员。
四会市人潘某泉、刘某升于2002年加入四会市“龙兴社”黑社会性质组织,并参与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与组织成员寻衅滋事、欺压群众,称霸一方,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2005年2月,“龙兴社”头目被杀死后,其他成员相继落网,潘某泉、刘某升趁机离开四会,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。2017年10月,四会市公安民警在珠海、清远警方的配合下,将潘某泉、刘某升追缉归案。
四会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:
潘某泉、刘某升无视国家法律,参加黑社会组织“龙兴社”,在“龙兴社”骨干分子的指挥下,故意伤害他人,致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,依法应数罪并罚。
四会法院判决:潘某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。
刘某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。
警察叔叔有话说
四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
反黑中队民警 梁灏熙
“‘龙兴社’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对社会产生极大危害。追缉‘龙兴社’涉恶在逃人员,是四会坚决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精神的体现,我们用实际战果来回应群众的期待。”
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,四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积极排查12类重点黑恶类犯罪案件线索,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、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。
接下来,四会将继续重点打击各类涉黑恶犯罪,做到有黑扫黑,无黑除恶,无恶治乱;加大宣传工作,充分发动群众,净化社会风气;加大线索摸排力度,打早打小,除恶务尽;
联合有关部门,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互动,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党的基层组织。
相信随着扫黑除恶行动的深入开展肇庆市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将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!
扫黑除恶在行动一查到底 绝不姑息。这些举报方式你要知道: